泰國包裝食品新標示規定:芝麻列入過敏原,舊標示可再賣兩年
根據JETRO報導,泰國FDA宣布包裝食品標示新公告即將刊登於政府公報,並於刊登隔天起施行。新規把芝麻列入過敏原並明列堅果種類,取消外銷專用食品的製造國標示義務,也訂出自願採用數位標籤的條件。依現行第450號公告標示的商品,自施行日起兩年內仍可販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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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JETRO報導,泰國FDA宣布包裝食品標示新公告即將刊登於政府公報,並於刊登隔天起施行。新規把芝麻列入過敏原並明列堅果種類,取消外銷專用食品的製造國標示義務,也訂出自願採用數位標籤的條件。依現行第450號公告標示的商品,自施行日起兩年內仍可販售。
閱讀原文 ↗Tribeck 公司發布資料,整理日本企業在 2026 年下半年需要因應的法規變化,包括顧客騷擾(カスハラ)對策、對求職者的性騷擾防治、《公益通報者保護法》修正及《勞動基準法》大幅修正等,並列出預計施行時間、相關部門與檢查重點。接待顧客多的餐飲、零售、美容店家也直接相關。
閱讀原文 ↗日本農林水產省認定,釣八公司販售的業務用加工食品「鹽漬鯖魚」,原料鯖魚實際來自挪威與英國,卻只標示為「英國」,依《食品標示法》要求其更正標示並防止再發。即使是業務用商品,原料原產地也必須標示正確。
閱讀原文 ↗根據JETRO報導,泰國FDA針對修訂衛生部第386號生鮮蔬果公告的基本方針公開徵求意見,截止日為2026年11月13日。現行規定僅涵蓋草莓、蘋果等48種指定品項,修訂後將擴及所有生鮮蔬果,要求製造、進口與販售業者遵守該公告的GMP標準,預計於公報公告一年後施行。
閱讀原文 ↗根據日本農林水產省公告,印尼政府宣布將進口食品飲料等的清真認證強制規定,從原訂2026年10月18日延到2028年10月18日,理由是企業與產業團體反映準備時間不夠。制度本身並未取消,出口業者仍需持續準備。
閱讀原文 ↗2026 年 10 月 20 日,日本消費者廳認定 giobai 公司販售的「FLEURISTE」香氛商品(含專用香氛匣)的廣告違反《景品表示法》,屬於誇大優良宣傳及「隱性行銷(ステマ)」,並下達措置命令。隱瞞廣告身分的貼文、沒有根據的功效宣傳都在處罰範圍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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